一、制定的必要性
“十四五”以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省工信系統持續推進重點行業工業節能監察和節能診斷服務,不斷促進工業綠色低碳轉型,全省工業增加值能耗、重點行業單位產品能耗等工業用能效率指標均明顯下降。2023年,全省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累計下降19.8%,超進度完成“十四五”目標。工信部自2016年以來,開展國家級能效“領跑者”遴選,我省先后有48家次企業獲得稱號,數量位居全國第一。基于對工信部能效“領跑者”遴選工作及相關政策文件的深入剖析,進一步鞏固我省在重點行業能效領跑優勢,健全能效“領跑者”的梯級培育體系,引導省內同行業間對標對表,推動企業深挖節能降碳潛力,山東省工信廳主導制定了《山東省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遴選管理辦法(試行)》。簡稱《管理辦法》。
二、制定的依據
主要依據《山東省“十四五”節能減排實施方案》(魯政字〔2022〕213號)、《山東省工業領域碳達峰工作方案》(魯工信發〔2023〕4號)、《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最新版本)以及國家發布的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等文件。
三、制定的過程
2024年3月,開始制定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遴選管理辦法。在深入研究國家及省內相關政策文件的基礎上,我們邀請了工業領域能源利用方面的研究單位,共同探討并提出《管理辦法》的起草意見和建議。經過一個月的努力,于4月初完成了《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并廣泛征求了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16市工信局、有關行業協會、重點企業的意見和建議,同時,通過工信廳網站向社會公眾公開征集意見和建議。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我們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進行了修改和完善。于5月22日完成公平競爭審查、合法性審查工作,經過廳黨組的審議同意,于6月底完成部門會簽工作,2024年6月28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聯合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正式印發了這一《管理辦法》,以推動我省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認定工作的規范化、標準化。
四、主要內容及說明
《管理辦法》共分為五章,包括總則、認定條件、認定程序、監督管理、附則五個章節,16條。
第一章,總則,共3條。第一章第一條明確了《管理辦法》的制定依據;第一章第二條明確了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定義;第一章第三條明確了本項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以及工作開展頻次。
第二章,遴選條件,共3條。第二章第四條明確了申報主體的行業范圍要求;第二章第五條規定了申請企業需要具備的六個方面的基本條件;第二章第六條明確了文件的依據要求。
第三章,認定程序,共4條。第三章第七條能效“領跑者”申請的基本原則;第三章第八條至第十條明確了能效“領跑者”申請和認定的基本流程。
第四章,監督管理,共4條。第四章第十一條明確了能效“領跑者”工作的主管部門和動態管理的相關要求;第四章第十二條明確了兩項撤銷情形;第四章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明確了鼓勵支持政策。
第五章,附則,共2條。第五章第十五條明確了《管理辦法》的解釋權;第五章第十六條規定了《管理辦法》的施行日期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