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國務院關于印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的通知》(國發〔2016〕16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28號)等精神,加快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助力我省新舊動能轉換,省政府辦公廳了《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實施意見》(魯政辦字〔2017〕221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分8部分、27條:
第一部分,共3條。圍繞提高科技成果供給能力,提出支持開展面向應用的基礎研究,強化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的有機銜接,建立開放式的基礎研究新模式。強化技術創新的需求導向,加強前沿領域技術攻關,在突破核心技術、產出原創性成果上狠下功夫。關注和跟蹤世界科技前沿領域發展變化,力爭在戰略領域構建先發優勢,儲備一批具有形成先發優勢的技術成果,為新興產業培育和傳統產業升級提供支持。
第二部分,共3條。為解決科技成果信息交流不暢的問題,提出建立健全科技成果信息匯交與發布體系,暢通科技成果信息收集渠道,實現各類科技計劃、科技獎勵成果數據資源互聯互通。依托山東省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臺,主動對接國家和其他省市科技成果發布信息,實現科技成果信息共享。促進科技成果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提供符合用戶需求、具有使用價值的科技成果信息。
第三部分,共3條。從技術市場、技術交易和中介服務機構三個方面協同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市場化服務體系建設。在全國率先建立由國家分中心、區域性中心、省中心和行業性中心構成的四級技術市場體系,健全全省統一的網上技術交易平臺。建設技術合同網上認定系統,實現技術合同認定和稅收優惠聯網辦公。加快培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機構,全面落實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機構補助政策。
第四部分,共4條。深化產學研合作,建立健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協同體系。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措施,將科研成果處置、收益分配和知識產權歸屬權,以及鼓勵科技成果轉化的各項政策落到實處。鼓勵企業主動承接和轉化高校、科研院所具有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支持企業探索以“研發眾包”等模式解決技術難題。強化科技成果精準對接,通過舉辦拍賣會和發布會、網上展示、成果推介路演等線上線下結合方式,推介高校、科研院所及企業技術成果。積極對接國防科技工業成果信息與推廣轉化平臺,推動軍民融合科技成果推廣應用。
第五部分,共4條。加快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平臺載體建設。著力培育百個品牌技術創新研發平臺,培育百個品牌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布局建設一批通用性或行業性技術創新服務平臺。打造專業化的創新創業孵化載體,培育一批專業化科技企業孵化器。搶抓國家剛剛批復建設濟青煙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的機遇,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政策先行先試和應用示范。積極推動創新資源向創新創業者開放,促進儀器設備開放共享。
第六部分,共3條。加強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人才隊伍建設,建立與國際接軌、市場導向的選人用人育人機制,將科技成果轉化人才納入各類創新創業人才引進培育計劃。壯大面向基層的科技成果轉化人才隊伍,推動人才向基層和欠發達地區流動。強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人才服務,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人才提供人才計劃、科技活動、教育培訓和科技咨詢服務。
第七部分,共3條。發揮企業在成果轉化中的主體作用,多渠道增加科技成果轉化投入。認真落實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政策,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和持續開展技術創新。推動以科技金融手段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加大省級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和天使投資引導基金對科技型小微企業和科技成果轉化的支持力度。建立科技成果轉化風險分擔機制,按照貸款一定比例給予合作銀行風險補償。
第八部分,共4條。強調要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政策保障措施。積極落實新產品研發扶持政策,促進創新產品的研發和規模化應用。加大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力度,構建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服務體系。構建有利于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政策環境,引導全社會關心和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加強政策和資源統籌,建立協同推進機制,推動各項工作措施落實落地,為加快經濟文化強省建設做出新貢獻。
相關政策: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