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證明收入是高新收入?
依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是指企業通過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取得的產品(服務)收入與技術性收入的總和。對企業取得上述收入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應屬于《高新技術領域》所規定的范圍。
考察重點
賣產品的企業:如果企業賣的是產品。且產品是委托他人加工,但企業又是以購買的形式從受托方取得,而后再加價銷售。這種模式很容易被認定為“商貿行為”,無法證明所銷售的產品為“自產產品”。
賣服務的企業:如果企業提供的是服務,則會要求說明服務的核心技術是什么?看核心技術是否包含在《高新技術領域》內。
如果企業是在現有成熟技術基礎上,額外附加個人創意為客戶提供服務,就很難提供屬于在規定領域內的核心技術。
(二)如何證明高新收入和知識產權的關系?
依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32號)
高企認定中對知識產權的要求: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應對方式
(1)對于企業的主要產品(服務)形成的收入,需要企業描述取得的知識產權和產品(服務)的關系。
(2)如果知識產權是軟件著作權,還可能會要求企業在現場實際運行該軟件。
(3)如果企業只是通過中介幫忙做了一些軟件著作權,想通過認定是不現實的。
(三)如何證明發生的研發費用?
研發費用不達標,申請高新必然會被否決。
考察重點
盡管企業提交的資料已經包含了中介機構出具的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但在現場檢查時,也會看企業的研發費用明細賬。
如果企業在會計科目中根本沒有設置“研發費支出”、“管理費用、研發費用”等科目,就無法證明報送的研發費用真的就是研發費用。
(四)如何證明企業的人員情況?
需要提前準備好科技人員的證明,例如花名冊、崗位說明、個稅或社保證明、學歷證明。
財務人員需攜帶U盾提前登陸稅局系統,用于現場查詢企業2017年1、3、9、12月的個稅繳納情況,特殊情況須提供情況說明。
抽查企業數量不低于該年度認定總數的10%。抽查按不同行業、不同類型、不同體量的企業抽取,重點抽取以下四類企業:
(1)高企火炬統計年報中,研發投入占比低于高企認定要求的企業;
(2)高企火炬統計年報中,年主營收入下降高于10%的企業;
(3)過去三年納稅總額低于各級應給予的高新技術企業補貼額度的企業;
(4)過去三年發生過重大環保、質量安全等事故和列入非正常經營名錄內的企業。對經核查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要求的企業,將依據相關規定,申請上級科技部門取消企業高企資格。
二、高企申報條件有哪些?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所有權:1類知識產權1件以上;2類知識產權6件以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