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6463號建議答復的函

黃路生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進一步優化調整國家發明專利審查周期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您在建議中聚焦創新主體對專利審查時限的需求,從審查意見答復時間、審查模式、提案時序管理、審查工作機制等方面提出意見建議,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參考意義,我局深表認同,并結合實際工作認真吸納,不斷提升專利審查效率。
一、關于合理壓縮專利答復時間
根據《專利審查指南》規定,在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程序中,申請人答復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的期限為4個月,答復再次審查意見通知書的期限為2個月。這些答復時間都是上限,主要是為了保障申請人權益,給予充足時間準備陳述材料。申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前答復,進而加快審查進程。此外,為滿足創新主體需求,我局還提供優先審查、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預審等加快審查方式,申請人答復審查意見通知書的時限也相應縮短。后續我局將持續關注社會需求,結合您的建議進一步研究專利答復時限問題,不斷完善相關規定。
二、關于推進專利智慧審查模式
我局高度重視新技術在專利審查中的應用,積極推進專利審查和檢索系統智能化升級建設工作,其中智能檢索部分已上線運行,智能審查部分將于今年上線。該系統運用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微服務等現代信息技術為專利審查賦能,在發明實質審查方面重點著力,引入智能語義檢索、機器翻譯、自然語言處理等技術,實現審查和檢索一體化深度融合,更高效定位對比文件,更智能評估專利申請文件,將極大提升專利審查過程的數字化和智慧化水平。此外,該系統還將進一步搭建統一門戶,改變原有系統多入口分別登錄的形式,為申請人、代理機構、社會公眾等外部用戶提供一站式服務,將基本實現專利事務的“全程網辦”。后續我局將持續關注新技術發展態勢,充分挖掘新技術應用的潛力,不斷優化完善系統,為專利審查賦予更多智能化支撐,為社會提供更多便捷服務。
三、關于加強專利提案時序管理
我局依據公平公正、分級分類的原則對專利申請案源進行統一集中管理,在細分領域內專利申請通常按照時間順序進行提案,而非“隨機提案”方式。對于涉及國家重點發展產業、地方重點鼓勵產業的專利申請,通過優先審查、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預審等途徑實現加快審查,滿足國家和創新主體需求。同時,采用“集中審查”和“定期銷號”的方式,努力消除積壓。一方面,通過擴大審查人力招聘和內部人員調配的方式,提升積壓領域的審查能力。另一方面,實施消減積壓專項行動,制定時間表、路線圖,穩步減少長周期案件數量。2019年以來,集中清理長周期案件55萬件。截至2021年底,高價值發明專利審查周期壓減至13.3個月,發明專利平均審查周期壓減至18.5個月。后續我局將繼續加強專利申請的案源管理,持續開展長周期案件清理專項工作,進一步發揮審查協作力量,確保完成發明專利審查周期壓減目標任務。
四、關于提高專利科學審查水平
專利制度旨在通過對智力活動的成果予以保護,從而鼓勵發明創造、激勵創新,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我局嚴格按照《專利法》和《專利法實施細則》開展專利審查,通過判斷專利申請是否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來評價專利申請技術的創新高度,促進發明創造技術含量提高。后續,將結合您的建議,多措并舉提升專利審查員的技術素養、檢索水平和正確適用法律的能力,作出與申請專利技術水平相適應的審查結論,切實保障申請主體的創新積極性和合法權益。
五、關于建立專利審查工作約束和激勵機制
我局逐步構建完善局、部、處多層級審查質量保障體系和審查業務指導體系,成立由各領域資深審查專家組成的審查業務指導組,優化技術專家庫,及時響應和解決審查實踐中遇到的疑難問題。鼓勵審查員從專利審查角度總結專利申請文件撰寫策略,通過舉辦公益講座、實地走訪調研等方式,加強與創新主體的溝通交流,不斷強化靠前服務意識。同時,建立覆蓋初步審查、實質審查、復審無效等審查全流程以及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各業務類型的審查質量評價體系,完善監督評價機制。通過為審查提質增效工作表現突出的個人頒發獎章、發揮職務職級職稱“三職聯動”激勵政策作用,鼓勵廣大審查員聚焦審查主責主業,做好本職工作,追求業務卓越。
下一步,我局將持續推進理念更新、技術革新、工作創新,以國家需求和用戶滿意為導向,學習借鑒國外優秀經驗,不斷完善專利審查政策、推進智能化審查、加大長周期案件處理力度、提高審查能力和水平,強化工作約束和激勵,持續提升審查質量和審查效率,為創新型國家建設提供服務和支撐。
衷心感謝您對知識產權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繼續關注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建議。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