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審查機構:
香港的商標行政主管和審查機構是香港知識產權署下設的商標注冊處.
準備資料:
1、一份代理委托書和申請至國外委托函;
2、20份商標圖樣(4 X 4-10 X 10CM);
3、詳細的商品/服務清單;
4、申請人的詳細資料。
商標注冊有效期十年,自申請之日起算,有效期間不需另行交費。
“受理通知書”(‘ACCEPTANCE’/‘OFFICIAL RECEIPT’)下達時間在一個月左右,注冊證獲得時間為六—九個月左右。申請人自申請之日起就獲得在此期間發現任何侵權行為時的起訴及提出其它主張的權利。
香港商標注冊處在受理申請時不提供免費查詢,因此在注冊之前特別建議進行獨立的查詢,查詢等待取得查詢結果的時間為1個小時。
香港商標注冊處按類別區分(與中國相同,共同采用基于國際“尼斯協定”的“商品/服務國際區分表”),注冊每個類別為3050元,上述報價含注冊、聯系、審查及回復官方信件費用。香港的審查程序與中國大致相同。不同的是香港商標注冊的成功率較高,其注冊分為A類和B類,許多不能作為A類注冊的商標可以申請作為B類商標注冊,這就需要代理事務所具備相應的專業技巧和法律文書寫作能力。詳情請洽我公司代理人。
商標檢索 | 商標申請注冊 | 時間 | |||
國家 | 每個類別 | 首個類別 | 附加類別 | 官方回執 | 注冊需時 |
香 港 |
| 3050 |
| 1-2周 | 6-9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