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企業人才引領發展意識,引導企業探索依靠人才持續發展壯大的可復現路徑,根據《青島市人才引領型企業試點培育工作方案》,經研究確定開展2024年度青島市人才引領型企業試點培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重點領域。人才引領型企業優先支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符合條件的企業,主要圍繞智能家電、軌道交通裝備、新能源汽車、高端化工、海洋裝備、食品飲料、紡織服裝等七大優勢產業鏈,集成電路、新型顯示、虛擬現實、人工智能、生物醫藥及醫療器械、智能制造裝備、先進高分子及金屬材料、精密儀器儀表、通用航空、氫能與儲能等十大新興產業鏈。同時聚焦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十強”產業和重點支持領域。
(二)培育類別。人才引領型企業分示范類與培育類兩個類別,其中,示范類旨在選擇一批人才制度成熟、人才聚集度高、人才作用發揮顯著的優勢企業,總結推廣人才工作典型做法及成功經驗,并承擔相應高層次人才引育工作任務;培育類旨在瞄準人才活力強、人才管理制度靈活的高成長性企業,通過提升人才意識及管理能力等,推動企業實現跨越式發展。
(三)申報條件。申報企業須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為產業鏈“鏈主企業”或核心配套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上市潛力的創業企業或其他人才引領成效突出、具有顯著競爭優勢的優秀企業。申報企業上年度以來無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環保事故,在山東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無失信記錄。
申報示范類企業的,須有全職在崗國家級人才稱號高層次人才,近3年研發人員占全部員工的平均比例不低于10%,研發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的平均比重不低于3.0%,曾承擔或正在承擔國家級各類重點研發項目,銷售收入與利潤復合增長;申報培育類企業的,須有全職在崗省級及以上人才稱號高層次人才,近3年研發人員占全部員工的平均比例不低于15%,研發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的平均比重不低于4.5%,曾承擔或正在承擔省級及以上各類重點研發項目,銷售收入或利潤復合增長率不低于10%。人才引育成效特別突出的,可以適當放寬。優先支持有頂尖人才引進計劃、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的企業。
二、支持措施
(一)將人才引領型培育試點企業納入人才鏈、教育鏈、產業鏈、創新鏈融合重點實施主體,遴選人才集聚度高、產業帶動力強的優質企業,給予與產才融合項目企業同等的薪酬補貼、獵聘補貼、按薪定才、柔性引進綠卡等專項支持。
(二)支持人才引領型企業創建制造業創新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企業創新平臺,符合發展需求和政策的,“一事一議”論證支持。
(三)市人才引領型試點培育企業將優先推薦申報省人才引領型試點培育企業。
三、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申報試點培育的企業按要求編寫申報書(附件1)和填寫申報匯總表(附件2)
(二)涉密企業須將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信息安全。
四、有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培育建設市人才引領型企業,是濟青吸引和集聚人才平臺建設確定的重點人才工作任務,各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并對企業基本條件、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確保要件齊全。
(二)時間要求。請各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的齊備性、合規性和有效性以及安全、環保、信用等情況進行初審,對初審合格者出具推薦意見,并于8月30日(周五)前將推薦文件(蓋章PDF 版)和企業試點培育申報書和匯總表(紙質版一份、蓋章PDF版和word版)報送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企業服務處。
聯系人:張熹煒,聯系電話:85912665。
附件:1. 青島市人才引領型企業試點培育申報書.doc 2. 青島市人才引領型企業試點培育申報信息匯總表.xls
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