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功能區)科技主管部門、財政局、稅務局,西海岸新區科技主管部門、財政局、稅務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有關要求,根據《青島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方案(試行)》(以下簡稱“工作方案”)規定,現將2023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1.青島市行政區域內的居民企業,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均可申請高企認定。
2.2020年認定的高企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后再提出認定申請。
二、認定程序
(一)自我評價
企業應對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進行自我評價。
(二)注冊登記
新注冊企業用戶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fuwu.most.gov.cn),注冊單位用戶(法人)賬號,在網絡系統上確認激活后(注冊操作程序見附件1),依據網站提示開展后續申報工作。
(三)網絡填報
2023年度高企認定采取常態化申報,分批次統籌評審方式進行。申報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生成并打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封皮并蓋章后,連同附件材料彩色掃描成PDF格式,一并上傳。
上傳材料需確保簽字蓋章齊全、清晰完整、證據有效。申報企業對提交材料負主體責任,簽訂誠信承諾書(附件2),明確最終上繳存檔材料內容與系統填報內容一致。對涉密企業,須將申報材料進行脫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注意:①區(市)審查推薦和專家評審均依據系統填報數據和上傳的證明材料,企業完成材料上傳后,可參照《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審查對照表》(附件3)進行自檢,確認上傳材料及附件的完整性。
②證明材料上傳要嚴格按照申報系統每部分(如:知識產權情況表、企業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等)下方的“附件”要求上傳。
③申報企業需填寫《青島市信用綜合服務平臺查詢及采集授權書》(附件4)并作為“其他附件”的第一頁上傳。
④企業提交受理機構時應選擇所在區(市)科技主管部門,不可直接提交至市認定機構。
(四)區(市)審查推薦
區(市)科技主管部門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按照《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審查對照表》(附件3)要求逐項對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確保材料的完整性,在明確研發活動真實存在前提下,尤其注意核查申報數據與證明材料一致性。同時加強與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及生態環境等部門的溝通協同,就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是否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出具意見。
各區(市)科技主管部門填寫推薦函及《區(市)推薦上報高新技術企業及服務機構匯總表》(附件5)、《高企認定管理區(市)承諾書》(附件8)紙質版加蓋公章,在每批次申報截止日期后一周內報送青島市科技服務中心,同時將可編輯電子版、蓋章掃描件發送至“青島市科技服務中心”金宏賬號。
(五)大數據篩查
市認定機構將各區(市)推薦的待評審企業信息通過大數據進行比對,同步建立申報企業誠信數據庫。對通過比對企業,移交專家評審;對存疑企業,由區(市)聯系企業核實整改并進一步補充完善;對偏差較大或通過數據改動最終得分有明顯提高企業,要求企業做出情況說明并視具體情況判定是否允許參與評審;拒不說明情況或惡意調整數據的,按照青島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有關要求納入誠信建設黑名單,并與有關部門共享。
(六)專家評審
市認定機構組織專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經專家評審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相關條件且創新能力綜合得分達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的企業進入下一環節。評審結束后,企業可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查看評審結果。評審未通過企業可根據評審情況整改后,可進一步完善申報材料參加下批評審。
(七)市認定機構綜合審查、認定報備
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市認定機構對已通過專家評審企業進行綜合審查,可根據情況對部分企業進行“現場問詢”或“實地核查”。市認定機構根據綜合審查情況研究確定認定名單,上報全國認定領導小組辦公室。
(八)公示公告
經認定報備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全國認定領導小組辦公室予以備案,核發證書編號,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企業名單,由市認定機構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認定時間以公示時間為準。
(九)材料提交
企業申報材料包含電子申報材料和紙質申報材料兩部分。通過認定的企業在公告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及相關附件膠裝成冊,向注冊地所在區(市)科技主管部門提交完整的紙質版、電子版申報材料各一份,企業自身留存一份備查。
紙質申報材料應統一編制頁碼,每部分之間用彩頁隔開,正反面打印,書籍式膠裝成冊(書脊處由上至下打印企業名稱及認定年度)并加蓋企業公章。紙質申報材料須與上傳電子文本一致,其中,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須為原件。區(市)科技主管部門應準備專門的申報材料檔案存放場所,妥善保管企業書面材料。
三、時間安排
2023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依舊采取常態化申報、分批次評審的方式進行。全年計劃分2-3批組織評審,第一批受理截止時間為6月16日(周五),第二批為8月18日(周五),第三批視情組織,具體截止時間請關注市科技局網站。請申報企業掌握好時間節點,爭取早申報早評審。
因區(市)科技主管部門需審核、推薦申報材料,企業向所在區(市)科技主管部門提交網絡填報材料的截止時間以區(市)通知為準。區(市)科技主管部門需在每批申報截止前,在系統提交推薦企業認定申報材料。
四、有關要求
(一)全面實施企業誠信承諾制。企業應樹立自主申報意識,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主體責任,出具誠信承諾書(附件2)及知識產權共有權屬人聲明(附件6)、同意第三方機構查閱有關高企主要數據,填寫《青島市信用綜合服務平臺查詢及采集授權書》(附件4)作為“其他附件”第一頁掃描上傳提交。企業銷售收入、總收入等有關數據與納稅申報系統不一致的,財務會計報告中主要財務數據當年末與次年初不一致的,須提供文字說明。涉密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將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企業上傳電子版申報材料后須認真檢查,確保簽字蓋章齊全、清晰完整、證據有效;存檔材料內容須與系統填報內容一致。
(二)加強中介機構管理。從事高企認定工作的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等,要恪守從業準則,提升執業水平。依據《認定辦法》《工作指引》出具專項報告的中介機構,需出具誠信承諾書并作為附件材料提交(附件7)。區(市)需在《推薦上報高新技術企業及服務機構匯總表》(附件5)中完整、準確地填報參與的服務機構。市認定機構將運用大數據篩查、比對等方式加強對中介機構審計(鑒證)報告審驗、企業申報信息審核,不定期發布中介機構服務質效及中介機構黑名單。對涉及參與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中介服務機構,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提高服務和責任意識。各區(市)要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要加強政策宣傳,主動服務和指導企業申報,按照《高企認定管理區(市)承諾書》(附件8)要求,把好審核關,確保申報和推薦工作的公正性和規范化操作,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為企業撰寫申報材料,不得直接受理非申報企業報送材料。
市認定機構在申報、評審等過程中,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評審、認定等代理服務工作。各項通知和信息以市科技局網站發布為準,請申報企業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上述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辦理。
五、聯系方式
1.區(市)科技主管部門咨詢電話:
市南區科技局 51989024
市北區科技局 83087107
李滄區科技局 67707686
嶗山區科創委 88999909
西海岸新區科技局 85161795
城陽區科技局 87866475
即墨區科技局 88519934
膠州市科工信局 82288230
平度市工信局 88382077
萊西市科協 88405639
高新區科技創新部 82020767
自貿片區經濟發展部 86767641
2.市高企服務咨詢電話:
青島市科技服務中心 85631057 85938025
3.市高企認定機構咨詢電話:
市科技局科技企業服務處 85911346
市財政局稅政處 85855902
市稅務局所得稅處 83931229
4.QQ咨詢:
工作交流1群:218554860(已滿)
工作交流2群:193921684(已滿)
工作交流3群:634880107
工作交流4群:455078931
(往年咨詢群仍可使用,無需重復加群)
附件:附件1:科技部政務服務平臺登錄簡要說明.doc
附件2:企業誠信承諾書.doc
附件3: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審查對照表.xls
附件4:青島市信用綜合服務平臺查詢及采集授權書.pdf
附件5:(區)市推薦上報高新技術企業及中介機構匯總表.xls
附件6:知識產權共有權屬人聲明.doc
附件7:中介機構誠信承諾書.doc
附件8:高企認定管理區(市)承諾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