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民營經濟(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根據《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山東省“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申報工作的通知》,現就組織開展2023年山東省“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為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小型工業企業(含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無違法經營行為,在質量、安全、環保等方面未發生重大事故,企業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較高資信等級。申報認定山東省級“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須具有青島市級“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資格(名單見附件4)。具體要求按照《山東省工業企業“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培育認定工作指南》(魯工信技〔2020〕37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南》,附件3)規定執行。
二、申報材料及要求
申報單位根據《工作指南》具體要求,認真編寫《山東省“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申報書》(附件1),提交要求的證明材料,確保材料內容真實、有效、完整,涉密信息請做脫密處理。
三、工作程序
(一)企業申報。各區、市民營經濟(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應本著企業自愿的原則組織申報,省屬及中央駐魯企業可直接推薦申報。企業申報按屬地化原則上報至所在區、市民營經濟(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初審。
(二)區(市)初審推薦。各區、市民營經濟(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須對企業申報材料審核把關,對照證明材料對企業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初審核實,將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報青島市民營經濟發展局。
(三)市局審核推薦。市民營經濟局組織專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并將通過評審企業申報材料推薦上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四)省級審查認定。經專家綜合審查論證,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符合認定條件的省“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予以認定。
四、有關要求
(一)申報單位證明材料掃描件要清晰可辨識;對相同類型較多的證明材料,按年份倒序排列;注意填寫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規范性、完整性,填報數據與證明材料相互對應,填報數據與證明材料無法相互印證的視為無效數據。
(二)請各區、市民營經濟(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按照要求認真組織推薦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切實負起責任,嚴格把關,對不符合條件的企業不予推薦,保證申報質量。
(三)請各區、市民營經濟(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對申報企業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內是否存在因違反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走私行為,受到刑事、行政處罰,或因嚴重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受到行政處罰;是否存在因違反稅收征管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嚴重稅收違法行為;是否存在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等違法情況;申報企業近三年以來是否存在違法經營行為,在質量、安全、環保等方面是否發生重大事故等情況,統一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函詢查證有關情況,函詢查證結果體現在報送的正式推薦文件中。
(四)請各區、市民營經濟(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于2023年3月16日前將推薦文件、推薦匯總表、申報材料(含證明材料)紙質版2份及電子版(WORD版、Excel版、PDF版)報送至青島市民營經濟發展局創業創新服務處。
聯系電話:市南區88728270,市北區82820159,李滄區87616656,嶗山區88998007,西海岸新區88151066,城陽區58770875,即墨區66091613,膠州市82288571,平度市87364327,萊西市88405051,高新區68686931,自貿片區86763772,青島市民營經濟發展局85912657。
附件1.山東省“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申報書.docx
附件2.山東省“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推薦匯總表.xlsx
附件3.關于印發《山東省工業企業“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培育認定工作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4.青島市工業企業“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企業名單.doc
青島市民營經濟發展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