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科技成果登記工作,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信息交流和推廣轉化服務平臺,按照科技部統一部署,決定開展2021年度成果登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登記范圍
山東省內單位研究開發,或作為第一完成單位與省外合作研究開發產生的科技成果(包括基礎理論成果、應用技術成果和軟科學成果等)其中:承擔各級、各類科技計劃,由省內科技管理部門主持或受上級科技管理部門委托組織驗收或結題的科技項目產生的科技成果必須登記;鼓勵非財政投入產生的科技成果進行登記。
二、登記時間
2021年度內產生的科技成果,應在2021年12月31日前登記。已經登記過的不再重復登記。
三、登記流程
1.成果登記申報單位登陸國家科技成果信息網(http://www.tech110.net/)下載安裝“國家科技成果登記系統(V10.0)并安裝,填寫完整后導出電子版文件。按要求在本單位公示并出具公示函(應加蓋本單位公章,格式參考附件1)。
2.成果登記申報單位攜帶本單位公示函、電子版系統導出文件等報送至主管部門(市科技局、省直有關部門等)。
3.主管部門將申報材料集中公示(不少于7天),將主管部門電子登記系統整理導出的電子版壓縮包、主管部門出具的蓋章公示函掃描件以及項目匯總表發送至郵箱,請發送郵件時一定留下有效電話聯系方式。有轉化需求的項目或者重大項目需填寫科技成果轉化表(附件2)和重大科技成果推薦表(附件3),以電子版格式一并報送。省科技廳在登記材料審核完成后,將成果登記號反饋給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負責向成果登記申報單位發放登記號。
四、填寫要求
1.成果概況、立項情況必須如實詳細填寫,不得有漏填項。
2.評價情況、知識產權情況、成果轉移轉化情況、成果轉化需求要求如實填寫如確實沒有可以不用填寫。
3.成果完成單位情況、成果完成人員名單、評價委員會名單、成果簡介要求必須填寫詳細完整。基金類項目(包括國家基金和省基金)可以不用填寫評價委員會名單。
五、其他要求
1.強化主管部門主體責任。各主管部門對登記成果的創新性、先進性和有效性負主體責任,負責紙質材料審查、成果信息錄入、相關信息公示和登記成果集中報送等工作。
2.做好重大、轉化成果登記。各主管部門要充分挖掘重大成果和對轉化有需求的科技成果,相關成果優先登記,同時定期在山東省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臺上推介展示,推動成果轉移轉化。科技成果登記后才能獲得推薦申報省科學技術獎的基本資格。
3.確保成果質量。各主管部門要按照相關要求對成果水平和質量嚴格把關,確保登記的科技成果真實有效、分類清晰、信息完整,為國家科技成果登記統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打好基礎。
4.請務必于2021年12月底完成全部工作,并將有關材料報送完畢。
聯系人:王琦
電話:0531-66777189
郵箱:sdkjcgdj@shandong.cn
附件:
1.公示函格式
2.科技成果信息表(有轉化需求)
3.重大科技成果推薦表
附件下載:
山東省科技廳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