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19-10-11]
各區市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標準化+”戰略,充分發揮標準化在自主創新、產業競爭和國際貿易中的重要技術支持作用,鼓勵有關單位積極參與國際、國家標準化活動,推動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升核心競爭力,根據《青島市標準化資助獎勵資金管理辦法》(青政辦發[2017]13號,以下稱《辦法》)和《關于落實支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財政政策的實施意見》(青辦發[2018]47號,以下稱《意見》)規定,以及市財政局關于2020年預算工作有關要求,現就2019年度標準化資助獎勵項目的組織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請單位資格
(一)凡在本市依法設立、完成符合資助獎勵條件的標準化項目(以下簡稱項目,含軍用標準制定)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有關部門、單位,均可提出申報。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不予受理:
1.申請項目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
2.超過規定期限的;
3.申請單位近兩年內因標準或質量等問題被執法部門查處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4.弄虛作假的。
二、申報項目條件
(一)申請資助獎勵的標準化項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達到國際或國內同類標準先進水平的;
2.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方向,并有利于促進我市科技成果產業化及產業結構調整優化的;
3.標準中含有自主知識產權,有利于形成優勢產業和提升本市產品在國際、國內市場競爭力的;
4.標準化項目的實施能給本市帶來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
5.符合青辦發[2018]47號《意見》中,區域型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領域型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國家級標準化推廣應用平臺(示范推廣平臺),主導制定國際標準和小麥、玉米、蔬菜等優勢農業領域國家標準以及鄉村振興、國際海洋名城建設、新舊動能轉換、軍民融合發展等領域具有重大創新引領作用國家標準。具體以省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為準。
(二)項目已獲得本市級政府部門其他資助獎勵或補貼的,不再重復資助獎勵。
(三)項目完成時間,一般應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2019年10月1日以后完成的項目,順延到2020年度執行。
三、申報材料
(一)申請標準制定、修訂項目資助獎勵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1.青島市標準化資助獎勵申請表;
2.標準發布機構同意立項和批準發布的文件或證明等;
3.標準項目的特點及其先進性和創新性的證明或說明,其中標準中涉及專利的,須提供專利證明;
4.標準審查評審會議的意見;
5.專業機構出具的標準查新報告及標準文本;
6.標準實施給本市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分析及相關資料;
7.承擔標準項目發生的經費明細;
8.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文件;
9.未獲得本市政府部門其他資助獎勵或補貼的聲明;
10.其他相關資質等證明資料。
(二)申請其他標準化項目資助獎勵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青島市標準化資助獎勵申請表;
2.標準化項目確認文件或證書、證明等;
3.項目實施給本市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分析及相關資料;
4.項目未獲得本市政府部門其他資助獎勵或補貼的聲明;
5.申報青辦發[2018]47號《意見》中有關項目的,還應提供省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已經認定并提供資金支持的相關材料;
6.其他相關資質等證明資料。
(三)申請單位
10月11日前將項目申請材料1式2份提交至申請單位所在地的區(市)市場監管局
退回材料,首頁注明審核未通過原因。
區(市)市場監管局審核項目原件通過后蓋章
10月18日前將符合條件項目連同匯總表(附件4),1式2份報市市場監管局標準化處
四、申報流程
五、項目評審
市局審核各區市局和有關單位上報的申請材料真實性、完整性,組織專家對申請項目進行審查和論證,作出咨詢、評估意見,在市政府、市局網站和有關媒體公示后,確定符合資助獎勵條件的項目,對有異議項目進行調查處理。
六、資助獎勵
按照《辦法》第三條規定和《意見》中相關規定,市局對評審和公示通過的項目確定資助獎勵金額,報市財政局同意后納入2020年財政預算。經相關程序通過后,由市財政部門按照相關渠道撥付。
七、其他事項
1.市局標準化處
聯系人:朱濤,電話:66759252;王建萍,電話:85730682
電子郵箱:qdbzczt@163.com
通訊地址:青島市市南區福州南路83號708房間
2.區市局
市南區局 韓宛倫82868828
市北區局 張華58716766
李滄區局 王瑞環67706779
嶗山區局 陳姿含88998150
西海岸新區局 張瑜86975682
城陽區局 趙崇坤87868480
即墨區局 翟佳樂87567997
膠州市局 馮在經82206935
平度市局 傅黎84351671
萊西市局 劉宇88433919
高新區局 劉冰66966512
保稅港區局 韓金86767853
八、其他事項
1.有關材料可在青島市市場監管局門戶網站(http://amr.qingdao.gov.cn/)“公告欄”欄目中查閱下載。
2.請申請單位所在地市場監管局積極與所在地財政局對接,將符合《辦法》和《意見》所列條件的項目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及時上報。
3.按照《辦法》和《意見》規定,獲得資助獎勵的單位在資金撥付后次年12月31日前,向市主管部門提報項目實施效果和資金使用情況的評價報告。請各區(市)市場監管局組織2018年度獲得資助獎勵的單位將評價報告于10月31日前上報至市局標準化處。
附件:1.《青島市標準化資助獎勵資金管理辦法》
2.《關于落實支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財政政策的實施意見》
3.青島市標準化資助獎勵項目申請書
4.青島市標準化資助獎勵項目匯總表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0日
責任編輯:田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