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為貫徹《青島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促進先進制造業加快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發〔2017〕4號)和《關于印發<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先進制造業加快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青經信發〔2017〕5號)精神,支持企業創建軟件行業資質標準,現組織開展有關項目申報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為本市范圍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納入我市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范圍,在市涉軟企業直報系統中報送數據及時、準確、完整,無不良信用記錄,申報項目已在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實施應用,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一)首次通過CMMI5級、4級、3級評估,證書日期在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間;
(二)首次通過ITSS信息技術服務運行維護標準符合性評估一級、二級、三級、四級,證書日期在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間;
(三)首次獲得信息系統集成及服務資質一級、二級、三級、四級,證書日期在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間。
二、申報材料
(一)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
(二)創建軟件行業資質標準項目申報表(附件1);
(三)相關資質標準證書,官網查詢的公示截圖并加蓋公章;
(四)與咨詢機構、認證評估機構簽訂的合同協議(外文附翻譯件)、付款憑證、發票及明細表;
(五)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4);
(六)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申報材料提報復印件一式兩份,按上述排序裝訂成冊(A4紙),統一編制目錄和頁碼。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申報單位于2019年4月12日前向注冊地所在的區(市)主管部門(聯系方式見附件3)提報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
(二)初審。各區(市)主管部門對本轄區申報項目有關情況進行初審,于2019年4月19日前將初審意見匯總表(附件2,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并附電子版)和申報材料報送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軟件與信息服務處。
(三)審核。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各區市上報匯總材料進行復審,組織召開專家評審會,確定納入市財政資金扶持范圍予以公示。
四、有關要求
(一)各區(市)主管部門要嚴格做好初審工作,對本轄區內申報單位報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規范性進行認真審查,了解其申報項目的實施應用情況,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不得推薦。
(二)各申報單位要按照所獲資質標準的相應要求全面付諸實施,對企業推進實施情況,根據評審需要進行抽查。如有弄虛作假或沒有全面實施的單位,取消本次申報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再申報同一項目評選。
(三)各申報項目日期以證書日期為準。請有關單位嚴格按照申報程序規定時間上報材料,逾期不報視為放棄。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對2018年12月29日后獲得的信息系統集成及服務資質不再申報獎勵。
聯系人:程紹清,聯系電話:85913330。
附件:1.創建軟件行業資質標準項目申報表
2.創建軟件行業資質標準項目初審意見匯總表
3.各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聯系方式
4.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