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科技部關于開展2017年創新人才推薦計劃組織推薦工作的通知》(國科發政[2017]408號)要求,現將我市組織推薦申報科技部2017年創新人才推進計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1.堅持向科研一線和企業科技人才傾斜。重點支持在科研一線潛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不參加申報。對來自企業的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和重點領域創新團隊推薦人選適當放寬推薦條件。地方推薦人選中,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和重點領域創新團隊推薦人選來自企業的比例不低于1/5。
2.堅持以用為本。推薦人選要符合國家和部門及地方發展需求。用人單位要在人才培養、使用和支持方面承諾落實支撐保障條件。擴大選才的覆蓋范圍,重視從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速度快、市場估值高的“獨角獸”公司中推薦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同一法人單位通過一個推薦渠道推薦人選原則上不超過5人。
3.加強人才、項目和基地有機結合。推薦人選優先從重大研發項目和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創新基地中推薦;已列入部門、地方人才計劃的人選可擇優推薦,形成有效的人才梯隊和共同支持的工作格局。
4.堅持好中選優,確保推薦質量。嚴格選才標準,把推薦對象的家國情懷、理想信念、科學精神、為民服務等擺在突出位置,將推薦人選的科研誠信、品德、能力、業績和發展潛力,作為人才遴選的主要條件,切實把好推薦質量關。
二、推薦條件
1.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應具備以下條件。
——堅持科學精神,恪守科學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發展趨勢或屬于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
——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以上職稱(企業科技人才可不受職稱限制,并適當放寬學歷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創新性成果,在所在行業或領域業績突出,具有較大的創新發展潛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線從事研究開發工作。
——具有較強的科研領軍才能和團隊組織管理能力。
為海外引進人才的,須已回國工作2年以上(2016年3月9日前回國,以與用人單位簽署的正式工作協議或合同為準),并保證在今后5年內每年在國內工作9個月以上。
2.重點領域創新團隊應具備以下條件。
——團隊研究方向符合國家、行業重點發展需求。
——團隊承擔重大科研項目或重點工程和重大建設項目的重點研發任務,有明確的研發目標和發展規劃。
——團隊創新業績突出,研發水平居行業或領域前列,并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較好的發展前景。
——團隊結構穩定、合理,核心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過15人,可跨單位協作。
——團隊負責人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時符合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的其他基本條件。
3.科技創新創業人才應具備以下條件。
——申報人為企業主要創辦者和實際控制人(為企業第一大股東或法人代表),具有較強的創新創業精神、市場開拓和經營管理能力。
——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境內注冊,依法經營,創辦時間為2年以上(2016年3月9日前注冊),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成長性和創新能力。
——企業擁有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至少擁有1項主營業務相關的發明專利(或動植物新品種、著作權等),創業項目符合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方向,具有特色產品或創新性商業模式,技術水平在行業中處于先進地位。
——企業應具備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場前景;創辦5年以上的企業,最近2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500萬元。
4.創新人才培養示范基地應具備以下條件。
——申報單位應為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含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研發機構)或科技園區。申報單位要有好的人才工作基礎,人才培養體制機制改革力度大、政策突破性強,具有明確的改革思路和切實可行的落實措施,并取得明顯的工作成效。鼓勵申報單位選擇具有鮮明特色和示范帶動意義的內設機構或非法人機構作為示范基地建設單位。
——申報單位為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的,應在相關科技領域具有較強科研實力;在科技人才的培養使用、評價激勵、管理服務等方面先行先試、大膽探索;在培養拔尖和青年人才、產學研聯合培養人才、人才國際交流與合作等方面具有典型經驗與做法,形成富有特色、取得初步成效的人才培養模式。
——申報單位為科技園區的,應在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方面成效突出;建立為創業人才服務的專業化技術服務平臺和良好創新創業環境;在科技創新創業人才的引進、培養、激勵等方面建立良好機制并取得明顯成效。
三、推薦渠道和名額分配
1.中央、省駐青單位和市直單位每個單位限報3人(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或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均可)、1個團隊、1個基地。
2.其他單位通過所在區(市)科技局推薦申報,每個區(市)限報8人(其中科技創新創業人才不少于4人)、1個團隊、1個基地。
3.在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中獲獎的優秀人選,可根據實際情況推薦。
4.根據科技部要求,獲批國家創新人才培養示范基地的各單位可自主確定相關類別人才,不參加我局組織的推薦申報工作。獲批基地的各單位要加強服務指導,確保推薦成功率。
5.已入選推進計劃的和連續申報2次未入選的,本年度不再申報。已入選國家“萬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除外)和入選國家“千人計劃”尚在合同期內的人員,不再申報。
6.同一申報對象只能通過一個渠道推薦申報推進計劃1個類別項目。
7.各推薦單位要高度重視,積極動員,嚴格標準,規范程序,確保人選質量。擬推薦對象在其依托單位內部公示無異議后方可正式推薦,公示時間一般在5個工作日及以上。
四、支持措施
1.對符合條件的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和重點領域創新團隊負責人,擇優推薦納入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簡稱“萬人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對符合條件的科技創新創業人才,擇優推薦納入“萬人計劃”科技創業領軍人才。
2.各推薦單位和依托單位要結合現有科技計劃和人才計劃,在承擔科研任務、提供保障條件、加大激勵力度等方面對入選對象給予重點支持。
3.科技部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加大對入選對象的支持力度,促進科技計劃與推進計劃的緊密結合,加強考核管理和跟蹤服務,建立年度報告制度、考核評估機制和約束退出機制;組織入選對象開展跨領域的學術交流、聯合攻關、研修培訓以及與地方產業技術需求對接等活動,加強對入選對象的突出業績和典型事跡宣傳。
五、有關要求和申報流程
2.各有關單位、各區(市)科技局認真做好申報組織工作,規范推薦程序和標準,對申報單位和材料嚴格把關,按限額申報要求(多報無效),將在線打印的申報材料(非正式上報版)一式3份和加蓋公章的推薦匯總表(見附件1),于2018年2月5日前一并報送至青島生產力促進中心。
3.市科技局組織專家評審后,擇優確定正式推薦申報人選,予以網上推薦,并按照要求組織材料報送科技部。
六、聯系方式
1.政策咨詢
市科技局創新協調與政策法規處:薛小康 85911342
2.材料受理
青島生產力促進中心:賈琦 88728989-802
3.申報系統技術支持:010-88659000
青島市科學技術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