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科技主管部門、財政局,有關單位:
根據《青島市科學技術局技術轉移補助暫行辦法》(青科規〔2017〕7號)相關規定,定于2017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組織開展技術轉移補助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內容
(一)技術合同服務點補助
對技術合同服務點,按上年度技術合同成交額的千分之一給予補助,單個機構最高200萬元。
(二)技術轉移服務機構輸出自有技術補助
對輸出自有技術的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上年度技術合同成交額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的,按千分之一給予補助,單個機構最高50萬元。
二、申報范圍和提報資料
技術合同服務點和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是指2016年12月31日前,經市技術市場服務中心認定并符合行業管理辦法的單位。
補助涉及到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等數據時間范圍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技術合同服務點補助
1.2016年度技術合同服務點補助資金申報表(附件1);
2.2016年度青島市技術合同登記系統截圖,加蓋單位公章;
3.技術合同服務點自查報告,加蓋單位公章。
(二)輸出自有技術的技術轉移服務機構補助
1.2016年度技術轉移服務機構輸出自有技術補助資金申報表(附件2);
2.機構自有技術權屬證明,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3.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審核證明復印件;
4.技術成交相關發票復印件(所提供發票需附國稅、地稅網上辦稅廳發票查詢清晰截圖)、實際發生額的資金收入憑證(銀行進賬單)復印件;
以上兩類申報材料需按照編碼順序,用A4紙統一膠印裝訂,加蓋騎縫章,一式五份。封面顯示單位名稱、申報類型及申報年度(2016年度),做出目錄,所有證明材料(合同、發票、報表、收支明細等)需加蓋單位公章。
三、申報要求
申報機構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經營,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不得利用非法手段謀取不正當利益。市科技局將在補助資金撥付前、后兩次對材料進行抽查,對利用虛假材料騙取科技補助資金的單位和人員,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申報說明
(一)申報渠道
申報單位登陸市科技局網站(
www.qdstc.gov.cn),點擊“服務大廳”中的“科技計劃管理平臺”或登陸青島市科技大數據平臺網站(
www.sipc.cc),點擊“科技服務業務支持系統”中的“青島市科技計劃管理平臺”進入青島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再點擊“項目申報(承擔)單位”用戶,在注冊之前查看“注意事項”中的《科技成果培育計劃項目申報系統用戶操作手冊》并按手冊說明進行網上操作。
在系統注冊成功后,請妥善保存登錄名和密碼,以便進入系統查看項目申報及項目管理等情況。
(二)材料申報
進入青島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后,登陸類型選擇“項目申報(承擔)單位”,輸入用戶名和密碼進入系統后點擊“計劃項目申報”,再點擊“科技成果培育”,根據申報補助的不同類型在線填寫相關表單。申報單位在申報表上簽字蓋章后,即可掃描上傳至青島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統。按要求裝訂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五份,報送青島技術交易市場大廳技術合同服務窗口。
(三)計劃系統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2017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
(四)紙質材料受理時間及地點
申報時間:2017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17:00
受理地點:青島市高新區智力島路1號創業大廈B座二樓
聯系人:史云娣、韓佳蓉、曹閃
電話:68686698轉8090、8091
政策咨詢:市科技局科技服務處 鄭山河,85911349
市財政局教科文處 王瑞,85855995
監督電話:85911487
青島市科學技術局 青島市財政局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