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共青島市委組織部、青島市科學技術局、青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青島市科學技術局創業創新領軍人才計劃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青科字[2014]6號)和省有關人才計劃規定,現開展第二批青島創業創新領軍人才計劃的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
圍繞新一代信息、新醫藥、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現代服務業、海洋產業等我市優先發展的重點產業,引進培育并擇優資助一批能突破關鍵技術、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帶動新興學科和新興產業發展的創業創新領軍人才。
二、申報條件
領軍人才須為我市新引進的高層次創業或創新人才,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科研誠信和職業道德,研究方向和目標明確。同時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創業領軍人才
1.須為科技型企業的主要創辦人且是第一大股東(股權一般不低于30%)。每家企業限報1人。
2.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或自主創業經歷。
3.創辦企業擁有的技術成果國際領先或填補國內空白,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和產業化潛力,產品已處于中試或產業化階段,屬于我市優先發展的重點產業;屬科技服務業等新興業態的,應有成熟的商業模式和一定數量的客戶。
4.創辦企業注冊時間為2010年1月1日以后,具有獨立法人資格,2014年1月1日以后注冊的企業,需提供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
5.創辦企業實際到位資金不低于100萬元,或2014年度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500萬元。
6.創辦企業技術團隊和管理團隊成員專業結構、年齡結構、學歷結構合理。
(二)創新領軍人才
1.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以上職稱,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屬用人單位近3年內引進的人才可放寬至55周歲。
2.研究領域符合我市優先發展的重點產業方向。項目立項后,原則上全職在青工作時間不少于3年。新引進人才與依托單位簽訂至少連續3年、每年在青工作時間不少于9個月的正式合同。
3.具有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關鍵崗位5年以上研發工作經歷,或具有主持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和市級以上重大科研項目經驗,擁有多項發明專利或自主知識產權成果,具有較強的團隊組織能力。
4.所在團隊組織結構合理,主要成員穩定,團隊規模不少于5人。
5.依托單位具有良好的科研支撐環境,并能提供良好的生活條件。每家單位原則上限報2人。
上述各項年齡和工作年限的時間截止日期為2015年6月30日。
三、支持數量和政策
本批支持領軍人才總數原則上不超過50人。入選人才將給予30萬元生活津貼和100萬元項目經費支持。支持經費按規定免征個人所得稅。
四、申報要求
(一)創業創新領軍人才依托單位應為青島市行政區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二)創業領軍人才通過各區(市)科技局申報;創新領軍人才屬駐青和市直單位的,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報,屬其他單位通過區(市)科技局申報。
(三)每位領軍人才只可享受一次青島創業創新領軍人才計劃支持。
五、申報程序
(一)申報渠道
2015年7月20日9時至8月20日17時,申報單位登錄市科技局網站(www.qdstc.gov.cn)或青島市科技創新綜合服務平臺網站(www.sipc.cc)進入青島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統“2015年項目申報入口”查看《項目申報系統用戶操作手冊》并進行網上申報。
(二)網上申報材料
申報需登陸青島市科技管理信息平臺,登錄類型選擇“項目申報承擔單位”,進入“2015年項目申報”,點擊“創新環境計劃”—“創業創新領軍人才”,在線填寫相關表格,并上傳《青島市創業領軍人才申報書》(附件1)或者《青島市創新領軍人才申報書》(附件2)、及有關附件材料(附件用于證明申請書中陳述的真實性、可行性和研究水平及評審專家參考用)。
各科技主管部門,通過申報系統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并添加意見后提交上傳(科技主管部門指各區市科技局、中央省駐青單位和市直單位科技處)。
(三)書面申報材料
在網上提交申報材料后,各科技主管部門于8月28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及附件(與網上申報材料必須一致)一式3份報送至青島市生產力促進中心。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
1、人才所申報項目知識產權不清或存在知識產權糾紛的;
2、申報人有未按期完成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的;
3、申報人在往年承擔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中存在弄虛作假、不履行科技計劃合同等不良記錄的;
4、人才依托單位的主管單位上年度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按期結題合格率不足70%的。
六、聯系方式
(一)網上申報及材料受理
聯系電話:88728989—802
聯系人:青島生產力促進中心 陳君
地 址:青島市寧夏路288號軟件園12號樓B座6層
(二)政策咨詢
聯系電話:85911342
聯 系 人:青島市科技局政策法規處 楊振學
中共青島市委組織部
青島市科學技術局
青島市財政局
2015年7月7日